马克思主义哲学吸取了哲学史上关于实践概念的合理因素,正确地阐明了实践的本质及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作用,创立了科学的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
马克思在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阐明了实践是感性的、对象性的物质活动,认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强调哲学的重要使命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
对实践本质的这一理解和规定,包含着两层相互联系的含义。
实践的第一层含义,指实践是人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
这里,首先肯定了实践活动的对象性质,即它是以人为主体,以世界上任何事物为对象(客体)的现实活动。
更重要的是,实践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创造出一个属人的对象世界。
马克思指出:“劳动的产品就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物化为对象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劳动的实现就是劳动的对象化。”
与动物消极地适应自然的活动不同,人的实践活动具有自主性。
实践的自主性表现在,人通过实践不但能够认识客观规律,而且能够利用客观规律,使客观规律为人所用,从而使物按人的方式同人发生关系,达到物被人所掌握和占有的目的。
同时,实践还具有创造性,它创造出按照自然规律本身无法产生或产生的几率几乎等于零的事物。
人对世界的改造本质上就是创造。没有创造,就不会形成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属人世界。
实践的自主性和创造性一起,共同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特征,实践是由人发动的同时又是为了人的活动,它使人与物的关系由物支配人变成人支配物,由此确立了人对自然界的主体地位。
在实践中,人按照对事物运动规律的认识去改造事物,把它塑造成适合人占有和利用的形式,充分显示了人的主体能动性。
同时,人在实践中自觉地把自己和自然界区分开来,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具有了主体意识。
实践的发展,既是人的主体性不断发展和提升的过程,同时也是人的主体意识不断提高和弘扬的过程。
实践的第二层含义,是指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
这一含义使实践与人以观念的方式把握物质世界的活动,如认识、理论活动等区别开来。在这种区别中,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征。
所谓直接现实性,指实践是人把自己作为物质力量并运用物质手段同物质对象发生实际的相互作用。
这种“感性的”活动同感性对象一样具有现实的实在性,实践的直接现实性不同于自然物的直接现实性。
纯粹的自然存在物不包含人的主观活动,因此它们不可能证实或证伪人的理论与认识。
实践则不同,它既同人的主观活动相联系,又从人的主观活动的圈子里走出来,物化即外化为感性的客观实在。
人通过实践活动的多次进行,不仅能使自身的利益和需要得到满足,而且也检验着自己的主观目的、愿望、意图和计划等等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检验着自己对事物的认识是否正确。
只有实践才能证实或证伪某种理论(认识),而理论(认识)却不能通过自身而得到证实或证伪,这无疑表现出实践优于理论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