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在民间借贷中会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有的人借款是为了网络赌球、赌博、嫖娼甚至是其他的一些涉嫌违法犯罪活动,那么这种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吗?很显然,当然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新规》)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民间借贷是用于赌博、嫖娼等的,出借人还能讨回借款吗?借款人能不还钱吗?就这些问题,我们来共同学习一下。
〖案件背景〗
李四找到张三借款165万用于澳门赌博,借款时候按照张三的要求出借了正式的借条,后李四无力偿还,张三讨要无果后便将李四诉至法院,请求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发现二人之间的借贷是赌博产生的债务纠纷,借贷双方均明知该借款用于李四赌博。
〖法院认为〗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此债必须是合法之债,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赌博,那基于赌债产生的借贷合同无效,这种借款关系也不受法律保护。
〖判决结果〗
法院一审驳回了苏某的诉讼请求。
说到这里,有的人会问,赵律师,根据你前面的文章《什么是职业放贷人?他的借款能不还吗?》《个人信用卡套现非法转贷的,借款人还要还款吗》《重磅消息:民间借贷出借人诉讼中需提供征信报告》也说了好几种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但你也说了,借贷合同无效,借款人还是要归还借款的,为什么今天说的也是借贷合同无效,法院就不支持出借人的要账诉求而是驳回诉讼请求呢?
问的好!
〖律师分析〗
这里面涉及到借贷合同无效与借贷无效且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不同处理结果:
第一、如果民间借贷仅仅是触犯了《民间借贷新规》第十四条导致借贷合同无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效的后果是返还财产、折价补偿、造成损失的还要赔偿损失等几种法律后果。比如,我在《个人信用卡套现非法转贷的,借款人还要还款吗》中提到信用卡套现转贷的借贷合同无效,
1、如果借款人一点都不知道出借人的款项是套现的,也就说借款人无过错的,司法实务中仅仅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而不支持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2、如果借款人明知出借人套现转贷的,属于借款人也有过错的,那司法实务中一般会判决借款人归还借款外,还要承担实际使用借款期间的占有费用(一般不会按照双方的利息约定,而是参照一倍的LPR计算)。
第二、如果民间借贷不仅触犯了《民间借贷新规》第十四条导致借贷合同无效,而且涉嫌违法犯罪的,轻则法院不予支持驳回诉讼,重则可能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或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因赌博产生的借贷纠纷当然不受法律保护与支持了。
综上所述,您看明白了吗?对于因涉嫌违法犯罪产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是不会得到法律保护与支持的,大白话就是这种借款借了也白借。当然,我们还是不希望这种借贷行为的发生,因为它虽然不受法律保护,甚至还要受到法律惩罚,但往往会因讨要借款产生一些其他的违法犯罪活动,双方可能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